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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沿革/江苏省档案局
江苏省档案馆系省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全国*国家一级档案馆。成立于1958年8月,原名为"江苏省国家档案馆",馆址设在南京市中山北路32号(原国民政府外交部大楼内)。隶属江苏省人民委员会,业务受国家档案局指导。
1959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发布后,江苏省国家档案馆更名为"江苏省档案馆",成为党政档案合一管理的文化事业机构,隶属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由省委秘书长直接领导。馆内分设党群机关档案管理组和政府机关档案管理组。
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江苏省档案管理局,与江苏省档案馆合署办公,为一级局,正厅级,下设办公室、一般档案指导组、技术档案指导组、利用研究组、整理保管组。1961年,馆址迁至南京市马鞍山一号。
文革初期机构撤消,仅留4人看管档案。1969年成立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档案馆,内设保管、调研、行政3个组,馆址迁到南京市青岛路1号,同年在盱眙县建立一座战备后库(718库)。1978年7月,中共江苏省委决定恢复档案局,与省档案馆合署,下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处、档案处(即档案馆)。1982年12月,718库移交省司法厅使用。
1984年机构改革,局馆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合署体制,副厅级,列入政府编制序列;档案馆内设征集、管理、编研和技术四个部门。
1990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厅务会议根据政事分开原则决定,江苏省档案局与省档案馆分开。省档案局为省政府职能部门,省档案馆为省委、省政府直属文化事业单位。
1995年8月,根据苏发(1995)20号文件精神,江苏省档案馆与江苏省档案局合并,为省委、省政府正厅级事业单位,由省委办公厅管理,列编制101人。省档案馆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和人事处2个综合处室,6个职能处室。直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江苏省档案开发服务中心、《档案与建设》编辑部和江苏省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机构设置/江苏省档案局
办公室
人事处
机关党委工会
业务指导处
科技处
法规宣教处
征集接收处
社会事业档案管理处
管理部
保护技术部
利用部
机构概况/江苏省档案局
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档案馆为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
江苏省档案馆是集中统一保管江苏省省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国家综合性档案馆,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成员单位。1995年被评为全国*国家一级档案馆。2009年在全国档案事业综合评估中荣获先进。
馆藏档案资料76万余卷册,历史跨度近500年,包括明清档案、民国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和新中国成立后的档案,载体形式有纸质、录音、录像、影片、照片、光盘、缩微胶片、实物等。馆藏《韩国钧朋僚函札》档案被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进入新世纪以来,江苏省档案馆以建成档案安全保管的基地和服务大众的信息中心为目标,大力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开辟查档“绿色通道”,实行全天候无假日接待,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通过“江苏档案”门户网站,搭建起与社会广泛联系的“空中桥梁”,为推进江苏“两个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江苏省档案馆新馆已奠基兴建。新馆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筑设计体现了档案馆的社会性、文化性、开放性,将展现出江苏档案事业与时俱进的时代风貌。
领导信息/江苏省档案局
江苏省档案局局长、江苏省档案馆馆长----谢 波
江苏省档案局副局长、江苏省档案馆副馆长----项瑞荃
江苏省档案局纪检组长——贲道红 2010-10-09
江苏省档案局副局长、江苏省档案馆副馆长----顾祖根
江苏省档案局副局长、江苏省档案馆副馆长---- 张姬雯
江苏省档案局副局长、江苏省档案馆副馆长-------赵深
江苏省档案局巡视员---齐丽华
江苏省档案局副巡视员——欧阳旭明
主要职能/江苏省档案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档案法》的实施。
(二)研究制定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并负责解释工作,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拟定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并负责贯彻执行工作。
(三)对全省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省属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市、县(市、区)的档案管理工作及经济、科技、重点工程等领域档案工作。
(四)集中统一管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及省级各机关、单位的重要档案和历史、社会档案资料,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等项工作,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组织档案的利用、编研、宣传、出版工作,有计划地公布档案史料,组织开展档案史料陈列展览等教育活动,向社会提供广泛的服务。
(六)组织实施档案技术保护工作。
(七)负责全省档案现代化建设和档案科研管理工作,组织档案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现代科技成果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依法监督管理档案技术产品,推动全省档案科技发展。
(八)制定全省档案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的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
(九)组织全省档案工作外事活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有关江苏的档案文件和历史资料。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